被打了,派出所能要求打人方预付医疗费吗?

时间:2024-03-27 作者:郑州律师

法律分析:当然可以要求支付医疗费用,同时你可以要求验伤。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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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与打人者协商处理,如有争议,自己先垫付医药费,搜集相关证据起诉维权主张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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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配合警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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