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未结婚分配纠纷向法院起诉的条件是什么

时间:2024-03-31 作者:郑州律师

起诉离婚时婚前财产没有约定的,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不会被分割。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男女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分割未婚同居期间的财产,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法院判决。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按照一般共有来进行分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本文链接: http://www.mpgama.com/744654.html 转载请注明出处!

下一篇:暂无
友情链接: 杭州律师网 乌鲁木齐律师 长春律师 六安金寨县律师 常州律师 盐城律师 乐山律师 哈尔滨律师 江苏律师 宁波律师 南通律师 吉安律师 四川律师 甘南律师 东莞律师 齐齐哈尔律师 宣城宣州区律师 博白县律师 北京房山区律师 贵阳云岩区律师 厦门集美区律师 中江县律师 濉溪县律师 呼和浩特律师 沈阳律师 台州律师 潍坊律师 泰州律师 郑州律师 泉州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