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取消合同的问题,想了解一下怎样使自己的损失最小化

时间:2024-04-06 作者:郑州律师

取消合同的方式有:协商解除、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依法成立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依照法律规定解除合同。协商解除是指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后自愿解除合同,约定解除是指约定的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法定解除是指存在法定情形时,当事人有权依法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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